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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4章 第一百五十四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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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向北驱车四百多公里, 林冬和唐喆学抵达翁以娴户口所在地辖区分局时正赶上午饭点,被接待他们的金玶队长直接拉去食堂,边吃边聊。

金玶队长就是上报向日葵案线索的那位, 以前也在他们单位干过, 和陈飞赵平生贾迎春这些老人儿算得上有些交情。最开始他是干预审的,自打侦审合一的要求出台后渐渐成了半个闲人,可他还年轻,闲不住, 遂向上头打了报告,申请调任到一线。而彼时由于系统内部改革,拆拆合合, 导致一些部门人员超编, 他想去的地方没位置。主要是他面相文弱, 又没一线经验, 还没点功夫傍身, 刑侦处不乐意要, 只能一竿子捅到底, 去了派出所干治安。

事实证明, 当时的刑侦处负责人看走眼了。金玶是没法一口气追嫌犯追出三公里,更没法徒手制服持刀持枪的歹徒, 但他细啊,能琢磨啊。预审干的就是琢磨人的活儿, 在电脑联网办公尚未普及的年代, 不出十句话, 他能给交谈对象的户口本捋出来。刚进派出所半个月, 他就把困扰周边居民多时的一个盗窃惯犯抓捕归案。

其实这人没犯大事儿, 只是喜欢顺手牵羊:今天拿你家一颗白菜, 明天顺他家衣架上条裤子,后天看谁家自行车车座子顺眼了,直接拧下来揣走,周边几十家百货店杂食店,没一间没被他霍霍过。用现在的话来说,叫做盗窃癖。金额虽小,但次数多了,依旧可以入刑。就像那些偷人家外卖的,三番五次的偷,一旦被抓最次也得治安拘留十天。

那时金玶到了派出所之后,出于工作需要开始走访辖区内的店面和住户,走的多听的多,发现在辖区内居然藏着个大毛贼,回去立刻汇整资料上报给所长。然而当时的大环境不够好,打架斗殴致人伤残、贩毒杀人当街抢劫的案子还办不过来,这种丢个小东西的事儿没什么人乐意管,再说很多事主也懒得报案,发现丢了东西大多自认倒霉。所长一看连报案人都凑不全乎,以为他急着立功,直接给挡了回去,让他踏踏实实的干扫黄。

本职工作当然不能耽误,金玶一边扫着黄,一边利用空余时间继续走访事主,琢磨这大毛贼的行踪规律。通过汇整多位事主的证词,他发现此人作案的时间基本集中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。这个时间点多是大家吃完中饭午睡的时候,戒备心很低,尤其是那种街边的日杂店,中午一两点进去买东西会发现找不到人,而老板很可能正在柜台内的躺椅上睡觉。但毕竟是光天化日之下,这毛贼是怎么做到四处行窃,还不被人发现端倪的呢?

根据以往在预审处的经验,他敏锐的意识到,对方有职业伪装。在当时那个年代还没有京东美团们的小哥,能随意多次进出居民区和街店还能不引人起疑的,只有两个职业:警察和邮递员。

同事基本可以排除了,都累的跟三孙子似的,哪个中午不得抓功夫眯一觉?邮递员的话,他根据嫌疑人的活动规律,将目标锁定在辖区内的邮局。他去邮局走了一趟,以治安临检抽查包裹为借口进到了分拣仓库,速记下了贴在墙上的邮递员排班和投送线路表。回去按条件一筛,有个叫闵达强的邮递员成为了目标嫌疑人,刚跟了一天就在其作案时人赃并获,随后又在其家中搜出了上千件“赃物”。

闵达强其实不缺钱,偷来的东西塞了满满两个衣柜,一件都没卖。他家里条件还不错,老爹老妈都在事业单位工作,就是喜欢顺手牵羊,看上的东西,不拿手痒痒。可他拿了这么多的东西,交待一个月也交待不完,好在金玶是干预审的出身——不就是聊天么,这我长项啊。自打抓了闵达强,金玶每天早晨八点准时去看守所报道,下午五点出来,中午还跟人家那蹭顿饭。所长一看这阵仗,说您也别跟我这干了,我这庙小,供不起您这尊佛,要不这样,我师兄在反扒,说反扒那缺人,我给您写封推荐信,您上那发挥所长去。

结案之后金玶便转战反扒阵线,扒了一年多,又进了分局干刑侦。向日葵案就是他刚进刑侦队不久后发生的,一直未能侦破,成了一块心病。即便早已调离了案发地所属的辖区,他依旧惦着这个案子。所以侦办郑云健的非正常死亡案、在其遗物中发现那篇日记时,他本能的将陈钧写下的内容与向日葵案联系了起来。

就像方岳坤找林冬接下向日葵案时说的那样,干刑侦的都有直觉,这一次金玶的直觉是对的。而通过林冬他们的调查,除了尚未证实身份的“黑黄毛”外,当初参与侵犯金婉婉的三人之中,陈钧和孙勇平二人皆被锁定,可惜的是,死亡比法律的审判更先一步找上了他们。

言谈间金玶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林冬的欣赏,同时对年纪虽轻却能担任悬案组二把手的唐喆学寄予浓厚的期待:“小唐,我跟你爸也是老相识了,你爸那人有本事,虎父无犬子,你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。”

面对面坐着,唐喆学顿住筷子谦虚道:“还差的远呢,我爸干多少年,我才干多少年。”

“不在那个,你不还能破他当年没破的案子么?你爸要是地下有知,能把棺材盖子笑掀了。”金玶说着又将视线投向林冬,笑容于食堂饭点儿的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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